主播协议

湖南天天向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直播主播入驻协议 《湖南天天向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直播主播入驻协议》,是湖南天天向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直播(以下简称“我方”)和主播(以下称“您”或“贵方”)所约定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协议,下称“本协议”。贵方勾选“我同意”或点击“我已阅读并遵守该协议”按钮,即表示贵方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地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贵方根据我方注册要求及规则,在我方合法经营的湖南天天向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直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申请成为我方主播,在我方平台从事网络直播活动,即使用我方平台提供的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游戏解说、游戏技巧展示、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参加比赛及综艺节目等视频内容的直播活动(以下简称“网络直播”),贵方在我方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期间均应视为协议期内。我方不事先审核前述被上载的、由贵方参与、编辑、制作的视频内容,也不主动对该等视频进行任何编辑、整理、修改、加工。 2、签署本协议前,贵方已充分了解我方之各项规则及要求,且有条件及有能力、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播职责及义务。本协议对贵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贵方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 3、贵方承诺并声明在我方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时符合所在地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履行本协议名义从事其他违反中国及所在地法律规定的行为。 4、贵方与我方不构成任何法律层面的雇佣、劳动、劳务关系,我方无需向贵方承担任何社会保险金和福利。 第二条 贵方权利义务 1、贵方须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审阅本协议,并在接受本协议前取得父母,即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若父母(法定监护人)希望未成年人(尤其是10周岁以下子女)得以进行本协议约定的网络直播的,必须以法定监护人身份加以判断该等网络直播内容是否适合于未成年人),贵方承诺不会因执行本协议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利益,贵方接受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您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亦不会使我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贵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配备网络直播所需要的网络、支持视频和语音的设备,并保证直播图像清晰、语音质量清晰、稳定。 3、贵方在网络直播过程中,应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贵方在网络直播过程中,导致贵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害的,贵方应独立承担责任,我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贵方应当一并赔偿。 4、贵方承诺直播房间必须用作本协议约定的网络直播或我方根据平台发展需要而增加的其他业务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我方允许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提供广告、推介等服务,或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5、贵方开展本协议项下网络直播事项和/或在本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内容等均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